华亚智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