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名页)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独立董事: 麦志荣 陈雅兰 郑庆柱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