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物流: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昆山新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新宁")与昆山华恒工 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恒")买卖合同纠纷案 件(案号(2019)苏 0583 民初 17312 号)由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 院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立案,2021 年 10 月,一审判决昆山新 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昆山华恒价款15,294,040 元及 相应的案件审理费。昆山新宁与昆山华恒均不服一审判决,在上 诉期内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立案。2023 年 5 月 30 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50)。 -1-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昆山华恒向法院申请执行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9)苏 0583 民初 17312 号民事判决一案,目前正在执行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