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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XNWLXNWL(SZ:300013)2024-05-21 11:44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河南新 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包括现场会议召开 时间和网络投票时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出席 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登记办法,以及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 程等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会议通知的时 间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致: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