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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所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NJOYORENJOYOR(SZ:300020)2024-06-04 12:48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所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杭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接 受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技术、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就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关于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 关注函〔2024〕第10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所涉事项,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 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