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二〇二三年十月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九) 致: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原名: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 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正式更名为"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委托,担任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本次发 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 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 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合称"原 《法律意见书》")以及《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 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浩天信 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