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谊兄弟的监管函
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王忠军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65 号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 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29 日 2 王忠军: 2024 年 4 月 29 日晚间,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浙江证 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显示,你作为公司董事长于公司披露 《2023年半年度报告》前三十日内卖出公司股票 328,700 股, 成交金额 999,248 元。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1.3 条、第 3.3.39 条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 管理》第十三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 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