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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TLGDTLGD(SZ:300029)2024-01-02 07:46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 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