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玉利)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2023年度,自本人任职独立董事以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 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后,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会议以及亲自 加通讯会议的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未出席会议 刘玉利 2 2 0 0 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刘玉利)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交 易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受大股东或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 督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