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2024年7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 根据《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印鉴专用章(包括但 不限于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等)、合同专用章、 部门印章、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等印章。公司分、子公司各类印章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档案管理员隶属于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公章(含电子章)、公 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保管及使用工作,确保公司各类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印章管 理人员指的是除上述印章外的其他印章的专管人员,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作废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刻制,未经公司批准,公司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 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刻章需求,由对应的负责人发起线上审批流程,完善应填信息后,依照 既有节点逐级报批。审批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