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2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