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上 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相关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 一致同意提名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曙晖、李子扬、张静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 见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本次贷款额度申请有助于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 司发展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明良、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