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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宇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OrbitaOrbita(SZ:300053)2024-04-25 13:07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航宇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 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 无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