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石控股的监管函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显示,预计 2023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 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 750 万元至 1,100 万元。2024 年 4 月 23 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 年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2,145.29 万元。你公司在业绩预告中 预计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 披露修正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和 第 6.2.5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 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38 号 1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