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及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 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 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任军 龙彧 顾奋玲 1 2023 年 10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