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总裁工作细则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 裁责权利,规范总裁工作行为,保证总裁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一名,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就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监。 第四条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以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五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 (二)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 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 营业务和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