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1.2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 人员组成 2.1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2.2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2.4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2.1- 2.3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2.5 战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