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内部审计工作细则(2024年度修订)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细则 第一章 内部审计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的 管理和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 本准则》及《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能: 内部审计机构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 要职责: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3.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 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 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合规性、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