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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度修订)
HONZHONZ(SZ:300086)2024-04-28 07:44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3 本标准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员组成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