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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由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余国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通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有 效期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内借款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湛 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水产"或"公司")2021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 联水产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3、国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为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 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规定的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