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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水产: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于客观、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任职条件,其教育背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