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 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052 号 致: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三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 元(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