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九州证券关于保力新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力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保力新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 144,508,670 股,发行价格为 1.7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1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7,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