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