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 一、形成保留意见基础如下: 1、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营业收入执行了包括检查、询问、函 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对营业收入中的经销商客户收入共计 1,587.87 万元实施延伸审计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满意 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力新公司营运资金短缺,营业收入较低且扣非前后 净利润均大幅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值。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保力新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3、2020 年 4 月,保力新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经破产法院同意,将从原子公司深圳 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接收的抵债车辆 703 台,以 2,800.00 万元价格出售给北京锦亿 天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锦亿天辰");2020 年 6 月,保力新、锦亿天辰、中山 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山慧通")又签订协议将锦亿天辰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中 山慧通。截至 2023 年末,上述交易货款尚有 1,980.40 万元未收回。保力新公司的关联方 莘县智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