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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召开董事会前,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拟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相关从业资 格,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