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聆达: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专项自查报告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 专项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31 日,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申请人") 收到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 皖 15 破申 127 号】),公司债权人金寨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汇金")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 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为有效识别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 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六安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时指定由 金寨县人民政府组建成立的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证券代码:300125 证券简称:ST 聆达 公告编号:2024-086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公司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