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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Lingda GroupLingda Group(SZ:300125)2023-10-26 11:34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 了双方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 林善浪 刘黎明 何少平 2023 年 10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