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9月)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券 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媒体发布。 公司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 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