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 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 事组成的委员会,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 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委员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由董事会选 举产生,委员选举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