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盈康生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优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 70%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盈康一生(深圳)医疗器械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康一生")通过直接收购和间接收购方式合计收购优 尼麦迪克器械(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器械")70%股权交易事项,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收购的方式、具体方案、收购协 议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 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公平、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收购进一步拓 展了公司医疗器械板块的产品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