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 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 邮编:510623 14-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 6 Zhujiang East Road Tianhe District 510623, Guangzhou, China dacheng.com dentons.cn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编号:02-042023000032-4 号 致: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晖律师和徐玮盼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大会"),就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下列各项文件: 1.《公司章程》;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