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香雪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