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红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市昌红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红科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以及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昌 红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09 号)同意注册,公司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元"指人民币,下同),发 行数量 4,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