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或"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议案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