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及《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 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五)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六)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股东、 公司与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会审议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