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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东制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靳黎娜)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靳黎娜女士,作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振东制药")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 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振东制药董事会提名为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 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