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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关于公司及卢先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APLUSAPLUS(SZ:300163)2024-03-22 03:46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 况决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关于公司及卢先锋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卢先锋先生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宁波 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卢先锋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9 号)。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卢先锋: 经查,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卢先锋与贺沁铭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