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 业板关注函〔2024〕第 4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在 2024 年 3 月 25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 时抄送宁波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24 年 3 月 25 日 公司自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方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准备回复工作, 由于关注函回复涉及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做好回复工作,公司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说明相关情况并申请延期回复,本次申请的延期回复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