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 意见 1、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本次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侃先生、张艳江先生、刘诚明先生具备《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