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派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 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 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经 讨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独立董事蔡镇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 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善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刘善仕先生作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