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派生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公司人力部门承办,负责提供委员会 需要的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 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