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 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 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