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审议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