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 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规范 运作》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