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二 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常设 综合办事机构,经董事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 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应做好内 幕信息的甄别和保密工作,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及 报备工作。 1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