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