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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11)

上海华峰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 的会议。 第三条 公司按照审议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 会议。 第四条 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五条 专门会议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 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专门会议可以通过现场、通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