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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超纤: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11)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 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四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