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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CHANGHAICHANGHAI(SZ:300196)2023-12-20 11:3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 计委员会成员也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符合本规则或者 ...